2月12日,杭州银行(600926)(600926.SH)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于近日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变动后,杭州银行的实际控制人也由杭州市财政局,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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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被确认为杭州银行实际控制人已经18年,本次实控人变更是否会对杭州银行的公司治理和经营产生影响?
实控人由杭州市财政局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2月8日,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管理,经协商一致,杭州银行股东杭州市财政局与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关于杭州银行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书》,声明解除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明确自签署之日起,各方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变动,变动前,杭州市财政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杭州银行股份13.968亿股,占比23.55%。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相关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数不再合并计算。杭州市财政局将持有杭州银行7.03亿股股份,占杭州银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的11.86%,仍然维持着第一大股东的位置不变。同时,杭州银行实际控制人由杭州市财政局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目前很多上市银行都没有实际控制人。”笔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杭州银行投资者专线时,相关人员回复称。
如其所说,根据同花顺(300033)iFinD数据统计,截至目前,42家A股上市银行中仅7家银行存在实际控制人。
那么,在此前的发展过程中,杭州银行的实控人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杭州银行成立之初,股权较为分散。杭州市财政局与其他7家股东成为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杭州银行,也是为了支持杭州银行在当时更良好地发展。”上述杭州银行相关人员介绍。
2005年度,杭州银行在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相关协议,公司股东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与公司原股东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杭州市下城区财政局、杭州市江干区财政局及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杭州市财政局出资的国有全资公司)成为一致行动人。
鉴于杭州市财政局在一致行动人中持股比例最高且与其他单位存在行政关系或出资关系,杭州市财政局被认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杭州市财政局及其他股东的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后,因股权作价出资、无偿划转、更名等原因,部分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2015年,八家股东再次对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进行了书面确认,因股权作价出资、无偿划转产生的新股东也分别出具了确认函,确认仍与其他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无实控人是否影响公司治理
18年来,因杭州银行经历多次增资、部分一致行动人参与增资、该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国有股东转持部分股份充实全国社保基金等原因,杭州市财政局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杭州银行的股份数和持股比例逐步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澳大利亚联邦银行(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以6.25亿元购入杭州银行股权,并以此后多年里参与了杭州银行的增资扩股,长期位居杭州银行第一大股东位置。
“2022年澳大利亚联邦银行由于自身原因,逐渐撤出杭州银行。过去担忧的因素也不存在了,杭州银行对于实际控制人的需要也发生了改变。”上述杭州银行相关人员表示,“目前国资仍然占主导地位,国资对杭州银行的支持也会继续。”
2022年3月,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减持杭州银行10%的股份,由15.57%减至5.56%,两家国企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接盘。杭州市财政局被动成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澳大利亚联邦银行由第一大股东退居第四。
对于股权转让的原因,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当时称,主要出于聚焦本土和新西兰核心银行业务的战略考虑。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外资减持后,一定程度上杭州银行风险变小了,而且国资控股仍旧占大头,没有实控人也不影响公司治理。
“实控人是否存在,对公司影响不大。”他认为,当前很多公司治理都存在实控人权力太大、对公司运行干扰太大的情况,导致公司无法按照市场原则由职业经理人进行经营。
杭州银行在公告中也表示,除实控人变化外,本次变更不会导致第一大股东变更,不会引起管理层变动,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该行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