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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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高寒沼泽湿地是防止地区荒漠发展的天然屏障,高寒沼泽湿地泥炭具有固碳蓄水、释氧净化、调节区域气候、防治土壤侵蚀等重要作用。
近年来,个别不法分子利欲熏心,盗挖高寒沼泽湿地泥炭后高价销售牟取暴利,对高原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2月17日,四川省阿坝州公安局公布了近期打击盗挖泥炭的典型案例,已有3案13人因非法采挖泥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填恢复盗挖泥炭破坏的草原
不法分子盯上泥炭沼泽湿地,泥炭被卖到花卉苗圃
若尔盖高寒沼泽湿地是世界上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的高寒泥炭沼泽湿地、最大的固体高原水库,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中华水塔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大气碳汇地,泥炭总储量达71亿立方米。
近年来,个别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向泥炭伸出黑手,这些泥炭被卖到花卉苗圃,成为栽培兰花等花卉的高品质花肥。
泥炭又名草炭或泥煤,是湿地植物的“遗体”在低气温、少雨水、缺氧环境下,经过数千万年的堆积、分解而形成的特殊有机物,当地人俗称“草煤”,藏语音译为“兰木索”。
高原挖“泥”,13人破坏高原生态屏障被依法追究刑责
为了守护高原生态屏障,阿坝州公安机关开展依法打击整治非法采挖泥炭专项行动,打击各类破坏高原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11月3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扎某等人在若尔盖县包座乡盗挖出售泥炭255.12立方米;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扎某在红原县色地镇盗挖出售泥炭341.93立方米;2021年12月2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扎某、俄某、扎某、达某在红原县色地镇盗挖出售泥炭1017.6立方米。
案发后,6名嫌疑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22年12月8日,若尔盖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处犯罪行为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犯罪行为人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涉案4名违法犯罪行为人均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经州、县两级公安机关深挖细查,查明了2022年5月11日,犯罪嫌疑人旦某伙同另外4名嫌疑人,在阿坝县各莫镇若柯河村采挖泥炭275.131立方米的事实。阿坝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处犯罪行为人旦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涉案其他4名违法犯罪行为人也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松潘县公安局抓获非法采挖泥炭犯罪嫌疑人任某、罗某。经查,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犯罪嫌疑人任某、罗某在松潘县川主寺镇盗挖出售泥炭1888.45立方米;2020年11月以来,在红原县色地镇盗挖出售泥炭678.97立方米。松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处犯罪行为人任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处犯罪行为人罗某有期徒刑四年。
泥炭再生时间漫长,堆积速率每年不足1毫米
泥炭地是一种特殊的湿地类型,具有卓越的碳汇能力,是重要的储碳库和吸碳器,被誉为气候变化的“缓冲器”。泥炭地面积占地球表面的3%,承担了全球约1/3的土壤碳储量。泥炭地的保护对于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我国泥炭地有机碳储量居世界前列。高原泥炭的形成需要极其苛刻地质、地形、水文和气候条件,堆积速率每年不足1毫米。
非法采挖泥炭资源,在草原上留下坑洞,不经人工干预,留下的坑洞很难重新生长牧草,严重破坏了草原生态平衡。
“泥炭资源是一种天然矿藏资源,再生时间漫长,高寒沼泽湿地泥炭具有固炭蓄水、释氧净化、调节区域气候、防治土壤侵蚀等重要作用。盗挖泥炭会对草原植被造成严重破坏,被破坏草原原生植被难以恢复,矿藏资源严重浪费,破坏生态环境。”从事草原保护工作13年的阿坝县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监理站站长方涛介绍。
世代生活在草原上的牧民,草原是他们放牧赖以为生的根本依靠。阿坝县若柯河村牧民益某说:“不法分子为了个人利益,在草原上偷挖泥炭破坏草场,我们无法在被破坏的草场上放牧。”
红原县色地镇日西村牧民穷某认为:“盗挖泥炭的行为严重破坏草原生态环境,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图片由阿坝州公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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